分卷(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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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青筋,明眼可见。 夏砚,谢谢。 我曾是个小偷。 要走过很多本该属于另一个人的东西。 现在,那些藏在抽屉里的一切。 我想,我再也不需要了。 作者有话要说:敲碗等评论的第三十一天。 第32章三十二 大二的时候,夏砚和宿舍另外三人一样,也进了社团。 他被程晨橙央求着,一起进了话剧社。 1 答应程晨橙的时候,夏砚本打算问一下贺程要不要也一起,念头刚起,又想到贺程早已身兼数职,便又放弃了。 话剧这种东西,在夏砚看来,和围棋一样,都是比较修身养性的。 他本身是个比较宅的人,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。 话剧是他上高中后才开始接触的东西,接触话剧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程晨橙。 程晨橙是话剧爱好者,自打两人变成朋友后,周末一有空,她便会邀请夏砚一起去话剧院看当周新演出的话剧。 那是他难得可以和程晨橙有二人独处的机会,归根到底,说到喜欢话剧,他那时候,其实更喜欢是和程晨橙一起看的话剧。 夏砚大一的时候问过程晨橙,为什么不去参加话剧社,那时候程晨橙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有了比话剧更喜欢的东西。 现在她又主动提,夏砚倒是没再问原因了。 报名话剧社的人员比招收人数超出了好几倍,夏砚一开始还很意外,他实在没想过会有这么多人喜欢话剧,直到知道了入社考核的条件,才后知后觉,自己还是太单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