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(这滋味真是,妙不可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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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前从前,有个牧羊人养了一只羔羊。 牧羊人和羔羊说: ──你存在的意义,就是成为神的祭品。 ──除此之外的一切,毫无价值。 羔羊就这样活着,仅仅是作为一只羔羊而活。 牠是牧羊人最听话的羔羊。 牠是牧羊人最自豪的羔羊。 牠是牧羊人最完美的羔羊。 但是羔羊的内心却扭曲了,眼神也变得空洞。 这些牧羊人都知道,但是,那又如何? 羔羊只需在成年後,为神孕育神子就够了。 其他的东西,无关紧要。 羔羊不过是神的玩物罢了。 这时候的神与牧羊人都不知道,羔羊会爱疯魔,成为白羊中那只格格不入的黑羊。 神也不会料到,自己会死在黑羊手上。 暗夜的巷弄一隅,此刻回荡着肉体被刀具切割的声响。 柴刀高高举起,重重落下,Alpha的屍体就像条砧板上的鱼,随着范闲的动作而颤动。 鲜血溅上了范闲的洋装,将纯洁的白染上了罪恶的红。但范闲却犹若机械似地,只是不知疲倦地重复着这个动作,空洞的表情搭配上他那溅满了鲜血的面容,竟薰染出一种魔性而妖艳的美感。 明明差一点李承泽就可以标记他了,但是途中却杀出这个该死的程咬金,害他功亏一篑。 开什麽玩笑呢,你这该死的Alpha为什麽要坏我好事,我惹你了,啊? 范闲泄愤似地往那具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屍体重重踹了两脚,随手将脸上的血迹抹去,慢条斯理的提着还在滴血的柴刀走回李承泽身边。 他蹲下身,用一种纠结而复杂的目光盯着昏迷不醒